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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(B卷)真题及解析一、注意事项1.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解决问题能力、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。2.作答参考时限:阅读资料30分钟,作答90分钟。3。仔细阅读给定资料,然后根据后面提出的“作答要求”依次作答。二、给定资料【给定资料一】零负团费是旅游商“发明”的一种经营方式,近年来却快速在我国旅游市场蔓延。1988年,我国首批开放公民自费前往新马泰港澳旅游:而在1995年左右,泰国游便开始出现零负团费,并很快波及到了新马两国:为杜绝“零团费”这一不正常的旅游市场现象,2000年中国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泰国在昆明举行了四国联合的治理地区旅游市场部长级会议,就维护我国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达成了相关协议。2004年9月,欧洲游向我国开放,首发团就有旅行社采取了零负团费的做法,例如导游“自费”50%,个人往返欧洲机票的费用作为“买团”的人头费。海南大量出现零负团费始于2003年下半年:到2004年底,云南游己发展到1700元可以“北京-昆明大理丽江6日双飞”的程度:2005年,华东五市游、九寨沟成都游也频繁出现了这一模式。所谓零负团费接团,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,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,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。“零负团费”的本质是欺诈游客,非法牟利。在“零团费”运行模式下,客源地组团社不付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资金,只输送客源。在这种模式中,游客的基本旅游消费,以及地接社的折旧费、利润、税金、导游服务费等都来自于导游所交的“高人头费”和旅游服务供应商的“签单”: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主,导游人头费为辅:地接社和导游的“回扣”项目多。在“负团费”运行模式下,目的地地接社不仅不向组团社收取任何接待费用,反而向组团社“买团”。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导游人头费为主,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辅:游客必须花费一定数额的指定消费项目费用。风味餐馆、偏擗宾馆、观光缆车、上岛游船、出租车司机、低劣景点、购物商店、特种演艺厅等自费场所的旅游服务供应商为了保证客源,只得将大部分营业收入都“返还”给地接社和导游,陷入了低价经营循环中,而游客则陷入高价陷阱。如海南的地接社导游在带团前要先交6000元的押金给旅行社,地方导游真正成了“鱼鹰”、“刀手”,陷入了高压力带团的境地,服务意识全无,整个人的心灵和行为都被扭曲。为促进我国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,营造安全、和谐的旅游环境和氛围,全国各旅游景区景点对开展以整治“零负团费”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。【给定资料二】“零负团费”虽然在报名时曾给过游客短暂的惊喜,但在整个旅游过程中带给游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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